超微病理实验中心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及《齐齐哈尔医学院安全工作大检查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有关要求,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观念,把安全工作成为常态,做到实处,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案件发生,结合超微病理实验中心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安全组织体系
安全工作主管领导:刘婷
主要责任人:张英博
各实验室安全负责人:
科技楼118电镜室负责人:张英博
科技楼327包埋制作室负责人:潘思文、王佳丰
二、实验室安全工作职责
1.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五防”工作,把安全保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
2.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实验室各项安全工作;
3.实验人员要掌握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和基本知识,熟悉各项操作规程后,方可开始实验;
4.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管理:定期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清查,建立详细出入库台账;定期开展危险化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实验室日常运行及管理:做到工作人员责任分工明确,各负其责,严格按照仪器操作规程进行实验,保证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安全运行及科研工作顺利开展。
6.每逢节假日前,全室人员必须对各实验室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整改措施。
三、实验室主任安全工作职责
1.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实验室各项安全工作;
2.根据工作实际制订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及年度工作计划;
3.定期主持召开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安全工作指示要求及会议精神;
4.监督和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管理责任;
5.定期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
四、电镜室责任人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日常使用、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2.加强仪器设备的安全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执行仪器设备运行记录制度;
3.负责对使用仪器的非本实验室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4.定期检查门窗、锁等使用情况,排除安全隐患,做到人走锁好门窗。
五、包埋制作室责任人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超薄切片机等实验仪器设备日常使用、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2.贯彻落实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章程,仪器的使用方法必须严格按说明书规定操作,认真执行仪器设备运行记录制度;
3.建立药品台帐,药品购进和取用须登记,专管人要对被领用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和数量进行记录;
4.实验室“三废”管理: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的各项有关规定,做好废液、废物回收处理工作;
5.实验室消防安全工作:每天下班前,要检查实验室的门窗、水源及用电情况,并确保关好。要定期检查实验室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情况。
超微病理实验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是进行实践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重要基地。为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实验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用电安全、防盗安全、用水安全等管理
1、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五防”工作,把安全保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
2、由专人负责实验室及人员的安全,设立安全检查记录本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作好检查记录。
3、要有明确的防火标志,严禁吸烟。实验室要根据需要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由实验室安全员负责保管,保持器材完好有效,随时处于可用状态,并按保卫部门的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4、保持实验室物品摆设整齐,走廊过道畅通。
5、实验室内使用的通风设备、电热设备等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使用电炉子、恒温箱等电热设备,必须置于安全的地方使用,用完须切断电源;移动电器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移动。
6、离开实验室前,实验人员检查各实验室的门窗、水源及用电情况,并确保关好。定期检查各室灭火器、门、窗、电器线路,发现破损或故障须及时维修或报告。
7、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要遵守实验室有关规定,对违反安全制度或玩忽职守造成事故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处分、赔偿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8、每逢节假日前,全室人员必须对各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火源,关好门窗封门。按照学校要求安排假期轮流值班表,假期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二、科研实验试剂使用安全、危化品管理
1、实验人员要掌握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和基本知识,熟悉各项操作规程后,方可开始实验。
2、危险化学品必须存放在条件完备的储存柜内,应符合安全规定,并设有专人管理,管理和使用人员必须掌握有关安全知识。化学性质或防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要分类存放。专管人要对存放的危险化学品进行定期通风、检查。实验室内不准吸烟、明火,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为防止剧毒品被盗、丢失或者误用,对爆炸物品、剧毒物品要采取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和双本帐的“五双”管理制度。发现剧毒品被盗、丢失或者误用时,必须立即向保卫处和实验设备管理中心报告。
3、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剧毒等化学危险品不得带入实验室。
4、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的各项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排放废气、废液、废物。
三、医疗伤害安全,实验室“三废”管理
1、一般废弃物存放于黑色塑料袋中。
2、其它实验废弃物按相关规定处理。
3、严格控制实验过程中废气、废液、废渣及其它废弃物对空气的污染。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可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废液、废渣统一装到废液桶内,放到指定地点,由学院统一安排人员回收处理,并作好记录。
四、设备使用安全管理
1、实验室内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必须指定专职技术负责人,并制定所管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同时负责日常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操作运行人使用前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者方能上机操作,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设备。
2、使用者必须严格执行仪器设备运行记录制度,记录仪器运行状况、开关机时间。凡不及时记录者,一经发现,停止使用资格。
3、仪器设备在开机使用前,首先检查仪器清洁卫生,仪器是否有损坏,接通电源后,检查是否运转正常。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时应停止使用,需立即报告管理员,及时做好故障记录,除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外,严禁擅自处理、拆卸、调整仪器主要部件,凡自行拆卸者一经发现将给予严重处罚。
4、对仪器应进行及时或定期保养、维护,确保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工作。
五、其他
1、实验室压力容器、气瓶钢瓶等安全管理
本实验室没有压力容器和气瓶钢瓶。
2、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本实验室无此类实验。
超微病理实验中心实验室工作制度
一、进入实验室的一切人员必须具有齐备的入室手续。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管理。
二、到实验室进行科研实验,必须根据实验计划任务书的要求,经实验室统一安排后方可进行,不得动用与本人研究内容无关的一切设备及实验用品,特别不得擅自动用其它研究人员的所有物品。
三、一切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和动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及实验试剂等。经同意来实验室进行实验的人员,使用仪器设备时,须提前预约并经实验室有关人员同意,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操作安全。用后做好善后工作并做好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记录,否则责任事故自负并做相应的赔偿。
四、实验室原则上不允许在非工作时间内进行实验,根据实验进程若确需加班者,需在下班之前两个小时之内向实验室管理人员提出书面加班申请,领取相应加班房间的钥匙,并承担使用期间的各种责任,在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时间内准时将钥匙交还管理人员,并做加班期间实验室各种使用情况的汇报,否将取消其加班资格。
五、实验期间,若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意外事故,应立即停机,并及时报告实验室有关人员或有关部门,以便及时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
六、试剂、低值消耗品以及仪器设备的使用及赔偿按院、科相关规定执行。
七、不得携带与实验内容无关的物品进入实验室,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保持整洁美观安静的环境。不准戴手套开启冰箱、操作各类仪器的按钮、开关实验室大门。实验人员按照值日轮值表认真完成值日工作,如不认真负责将取消在本实验室的工作。离室前,应打扫工作场地,交接仪器使用情况,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室。
八、要严格遵守各种试剂的生物安全、水电、门窗安全等制度,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负责,特别要做好非工作时间的交接班工作。
九、实验人员在实验期间所使用的一切试剂、耗材等物品均需自行准备,不得动用他人物品及实验室物品,实验室内物品不准私自带出室外,违反规定者按照相关条例处罚。
以上各条制度,若有违反规定者二次警告并通知导师或课题负责人,第三次取消其实验室工作资格。
超微病理实验中心实验室卫生制度
为营造良好科研实验环境,实验室卫生分工明确,以保质保量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1、实验室通风、照明、温控等设施完好,室内布局合理,水、电管道布局安全、规范。
2、实验室内、走廊不允许堆放与实验不相关的物品、实验台上仪器设备应摆放整齐。
3、精密仪器设备配备防尘罩,所有仪器设备、实验台面、窗台、
无灰尘。
4、实验中心工作人员要随时保持实验室内卫生,不得随意乱扔纸屑等杂物,实验用过的废弃物要倒到指定的箱内并按相应管理规定处理。实验结束后,清理实验用品,打扫实验室卫生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5、实验中心责任人必须做好卫生检查、监督工作,定期组织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卫生清扫工作。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积极予以配合,严格遵守环境卫生制度,保持实验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
超微病理实验中心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师生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责任意识,避免事故发生,保障实验室正常有序运行,确保师生员工生命与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拟进入本实验室学习、工作的教职工、学生和其他人员。
第二条 制度体系与责任落实
一、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仪器设备技术性能。
二、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安全防护知识及实验室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内容教育培训,了解工作的安全风险,在实际操作前做好安全准备工作并签署安全知情书。
三、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悉岗位职责范围内有关的化学安全知识和相关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安全事故特别是化学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应急处置预案和事故上报程序。
四、对于初次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实验室应具体负责对学生开展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安全入门培训,了解实验室基本安全规范、仪器设备安全知识、基本化学品处理方法、应急处理方法、环境保护等知识,在此基础上方可准许进入实验室。
五、未取得准入资格的人员不允许进入实验室,否则学校将追究实验室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进入实验室后应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不得吸烟,实验物品及实验废弃物应妥善处置,未经同意不得带出实验室。
七、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的落实情况是实验室工作年度考核评估和实验室建设项目经费核拨的重要指标之一。
八、外单位来实验中心参观、学习等人员,进入实验室应有相关领导批准,并需要遵守实验室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准入制度。
第三条 教育内容
一、国家与地方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
二、实验室一般性安全、环境保护及废弃物处置常识;
三、实验室的专项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
四、实验室急救知识与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第四条 教育方式
一、分散自主学习;
二、集中教育培训;
第五条 取得准入资格的条件与流程
一、在线考试合格,实验室安全考试成绩合格;
二、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获得准入资格。
第六条 本制度由超微病理实验中心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超微病理实验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章程
本实验中心实行预约制度。
在为保证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安全运行及科研工作顺利进行,超微病理实验中心特制订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章程如下:
1、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必须指定专职技术负责人,并制定所管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同时负责日常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操作运行人使用前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者方能上机操作,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设备。
2、使用者必须严格执行仪器设备运行记录制度,记录仪器运行状况、开关机时间。凡不及时记录者,一经发现,停止使用资格。
3、凡初次使用仪器设备,使用前须经管理人培训,确认合格者方可使用。
4、使用者必须首先了解仪器设备的性能与操作程序;凡对拟使用的仪器操作无把握者,务必请教仪器管理员;上机操作一定要严格遵守各仪器的操作规程,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5、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时应停止使用,需立即报告管理员,及时做好故障记录,除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外,严禁擅自处理、拆卸、调整仪器主要部件,凡自行拆卸者一经发现将给予严重处罚。在开机前,首先检查仪器清洁卫生,仪器是否有损坏,接通电源后,检查是否运转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管理员,并找上一次使用者问明情况,知情不报者追查当次使用者责任。
6、对仪器应进行及时或定期保养、维护,确保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工作。
超微病理实验中心安全应急预案
为全面落实学校的相关指示精神和通知要求,全力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健康、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有效的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科研工作秩序有效的顺利进行,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及时、规范、科学、迅速有效地控制,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校的决策部署上来,科学面对,有序开展,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精神和“沉着应对、遇事不乱、反应迅速、处置果断”的工作原则实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
二、应急原则
生命至上,健康第一; 依法依规,科学合理;有效防控,有序推进;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预警,快速反应。
三、应急组织
为及时、有序、科学、高效的组织开展实验室应急管理工作,在学院实验室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本部门由实验室主任张英博担任组长,实验室成员潘思文,王佳丰负责本部门实验室应急处置协调工作。
四、应急措施
1、实验室安全应急管理
(1)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立即拨打119报警,同时向学校安全保卫处报告,有条件切断电源的,应迅速切断电源,防止事态扩展,并及时疏散人员,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2)发生意外事故时不要慌乱,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并立即报告,不得隐瞒。如有盗窃发生,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门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3)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或请电工检查维修。
2、科研实验试剂使用安全、危化品等应急管理
(1)化学强腐蚀烫、烧伤(如浓硫酸)事故发生后,应迅速解脱伤者被污染衣服,及时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皮肤,保持创伤面的洁净以待医务人员治疗,或用适合消除这类化学药品的特种溶剂、溶液仔细洗涤伤面;对眼部烫、烧伤后,立即用纯净水洗涤(不得用水直冲眼部)眼睛,并及时送医院诊治。
(2)化学药品(气、液、固体)引发的中毒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用湿毛巾捂住嘴、鼻,将中毒者从中毒现场转移至通风清洁处,采用人工呼吸、催吐等急救方法帮助中毒者清除体内毒物,等待医务人员治疗;也可通过排风、用水稀释等手段减轻或消除环境中有毒物质的浓度,并拨打120急救电话,保护好现场。
(3)化学危险品爆炸事故发生后,应马上切断现场电源、关闭阀门,立即将人员疏散和将其他易爆物品迅速转移,拨打119火警电话。若系有机物或能与水发生剧烈化学反应的化学药品着火,应用灭火器或沙子扑灭,不得随意用水灭火,以免因扑救不当造成更大损害。
(4)发现剧毒品被盗、丢失或者误用时,实验室主任必须立即向保卫处和实验设备管理中心报告,并安排至少两名专业人员留守现场,保护好现场,直至保卫处等有关部门人员到达现场。
3、设备安全应急管理
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时应停止使用,需立即报告管理员以及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并及时做好故障记录,除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外,严禁擅自处理、拆卸、调整仪器主要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