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黑财规审[2018]1号)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要求
1、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要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见附件1)的有关规定执行。
2、此次只申报面上项目,重点支持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而进行的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及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
3、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至少脱产半年以上。
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要求
1、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见附件2)的有关规定执行。
2、此次只申报面上项目,重点围绕学院学科优势和区域发展特色开展科学研究。
3、项目组成员不得超过5人。
4、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及教改实验探索、教学管理改革等研究不在本项目申报范围之内。
三、优秀创新团队项目要求
申报条件
学院目前重点支持的研究方向:肿瘤的发病机理与防治、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神经与精神疾病的发病机理与防治、多基因病的发病机理与防治、国家重点支持方向及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成果转化项目。
(一)团队主持人应具备的条件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宽广的学术视野、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级项目主持人;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前三名;
3、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及以上第一完成人或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两名);
4、开展校企合作并取得显著成效的项目主持人。
(二)优秀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现有方向进行深入研究。团队成员之间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且团队成员承担的课题与团队研究方向一致。
2、创新团队应有合理的专业结构、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除团队主持人外,一般应有2-4名学术骨干和若干名研究人员,一般不低于8人(不包括带头人)。学术骨干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团队具有曾在某个方向共同承担较大项目的经历,并共同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
四、申报条件及成果:
1、以上类别项目重点支持40周岁(1979.01.01以后出生)以下青年教师(在同等条件下向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的教师倾斜);支持优秀创新团队建设;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
2、正在承担省教育厅和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资助尚未结题人员不得申报此次立项。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两个项目。
3、已获得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立项的(包括院内基金项目),不得以同一内容和题目重复申报。
4、原则上凡各级各类项目(包括所有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及院内基金)超期未结题者,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申请人申报此项目。
5、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部分规定的通知》要求;科研项目应在研究时限内完成,在研究时限内确实不能完成研究任务的,应在时限结束前6个月内提出延期申请,依据进展情况可以申请延期1至2年,超期未延或延期后仍不能完成研究任务的,按撤项处理,撤项的项目负责人在五年之内不得申请教育厅科研项目;变更过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负责人,结题后三年之内不得申请教育厅科研项目。
6、项目研究及成果要求:
(1)发表2篇及以上的研究性论文,其中1篇为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为国家级论文;或发表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获得国家专利1项。
(2)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发表2篇及以上的研究性论文,其中1篇为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3)优秀创新团队项目(须具备以下4条,其中1,2必备)
①资助期内,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以我院为依托单位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及以上;
②发表被SCI收录的论文4篇以上,其中团队主持人至少1篇及以上;
③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
④入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资助计划;
⑤以齐齐哈尔医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1项及以上;
⑥团队主持人或骨干成员作为负责人,获批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科研平台;
⑦获得授权或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
(4)项目发表论文需注明“2019年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按申报提交成果结题,且各类别项目完成时不能低于上述结题条件。
五、申报要求
(一)各二级单位学术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规范严谨、确保质量的原则,通过自主申报、公开评审、择优立项等程序进行遴选。
(二)确定立项名单后,二级单位需向科研处上交所有项目打分排序名单(评审专家签字);按照省教育厅要求,以文件形式出具《XX学院2019年省教育厅省属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基础研究项目评审情况的报告》。上报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11时前。
(三)最终确定的资助立项名单和金额由学院院长办公会讨论确定。
(四)申报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优秀创新团队项目的申请人在学院科研管理系统中填报,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2019年10月11日11时前在系统中完成申报工作。
(五)所有确定的立项负责人需在科研系统中填报项目信息,上报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立项书。
(六)科学技术研究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优秀创新团队项目《申请书附表》(附件文件名以《项目名称》命名)见附件3-5;汇总表见附件6-8,系统填报说明见附件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