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8-2019学年授课酬金的通知

发布者:病理学院发布时间:2019-07-01浏览次数:47

院直各部门:

依照《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院政发[201279号)及《齐齐哈尔医学院校内津贴分配办法(试行)》(院政发[2009114号)文件精神和教学管理日程安排,现进行2018-2019学年教师教学时数和授课酬金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酬金统计项目包括授课酬金、监考费、考试试卷打字费、试卷拣页及装订费、业余时间授课差旅补助费。

2、依照《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院政发[201279号)文件精神,本次酬金发放统计超工作量当量学时,计算公式如下:

1)实验课实际学时>216学时:

超工作量当量学时=(实验课实际学时-216×实验课学时系数+理论课实际学时×合班学时系数 ×课程系数

2)实验课实际学时<216学时:

超工作量当量学时=(实验课实际学时+理论课实际学时×合班学时系数 ×课程系数)-216

注:理论课合班学时系数:60-120人按1.2学时核算,121人以上按1.5学时核算。

实验课学时系数:实验课按25-30人一组,按 0.6学时核算。

课程系数:公共课课程取1.0,专业及专业基础课取1.2,双语教学及PBL教学取1.4

3、授课酬金=超工作量当量学时×职称标准

职称标准:

  授:30/当量学时;

副教授:25/当量学时;

  师:15/当量学时;

  教:10/当量学时。

4、兼职教师酬金计算方法按照《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院政发[201279号)及《齐齐哈尔医学院校内津贴分配办法(试行)》(院政发[2009114号)文件中相关规定执行。

5、其余酬金项目标准:

监考费:10/次;

考试试卷打字费:3/页;

试卷拣页费:0.005/页;

试卷装订费:0.05/份;

业余时间授课差旅补助费:齐富之间30/天,市内14/天。

6、请各部门按教师姓名分别统计理论课、实验课实际授课学时、当量学时等,填写附件1-附件5

7、临床病理诊断中心教师填写附件8:临床病理诊断中心2018-2019-2讲课酬金。

8、为保证统计数字准确,各个表中的小计及合计均应使用工作表中的公式自动计算。

9、请各部门将附件1-附件5的表格电子版、纸质版(附带主任签名)于7810:00前上报至王国薇处。

10、我院复核后上报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

特此通知。


附件1:病理学院2018-2019学年授课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2:病理学院2018-2019学年教师授课酬金发放明细表.xls

附件3:交通补助明细表.xls

附件4:各部门超学时授课酬金统计表.xls

附件5:各部门兼职教师汇总表.xls

附件6: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院政发[2012]79号.doc

附件7:齐齐哈尔医学院校内津贴分配办法(试行)[2009]114号.doc

附件8:临床病理诊断中心2018-2019-2讲课酬金.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