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政发[2016]2号
关于调整病理学院学术委员会的通知
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病理学院学术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我院科学研究水平,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对我院学术委员会成员名单进行调整,名单如下:
成员组成
主任委员: 李春旭
副主任委员:权姬淑、刘婷、李春燕
委 员: 柏青杨、于秀文、兴桂华、荣玮、张英博
办公室设在院办,办公室主任:明�
办公室成员:王国薇、陈玉琦
附件:病理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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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学院
2016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