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政发[2016]1号
关于调整病理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各部门:
为提高病理学院教师的整体教学水平,加强教学环节的监督和管理,打造一支“医教研一体化”的高水平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调整病理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 委 员:李春旭
副主任委员: 权姬淑、刘 婷、李春燕
委 员: 柏青杨、于秀文、兴桂华
黄永宏、荣 玮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办,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明�同志兼任。
特此通知。
| 下载信息 [文件大小:48.50 KB 下载次数: 次] |
点击下载文件:病理学院教学委员会章程.doc |
病理学院
2016年3月25日
